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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4-03-06 00:00:00 点击:0 作者:韩丽

中共寿县县委关于印发《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工作部门,县直各局级单位党组织:
  《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 共 寿 县 县 委
2014年2月18日

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县委决定,从今年2月开始,用8个月时间,在全县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范围和对象
  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县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县属事业单位及其直属单位;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垂直管理部门;乡镇、村和社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商联领导机关中的中共党员;成立党组织的民办教育医疗机构。县委常委会带头开展活动,专门制定活动工作方案。
  二、方法和步骤
  根据中央、省市委安排部署,我县从2014年2月开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2014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活动采取统一部署、依次推进、压茬进行。县四个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活动于2月中旬启动,其他基层党组织活动于2月下旬至3月上旬启动。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级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
  首先要做好思想、组织等准备工作。一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规则,并对工作骨干进行培训。二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县直各局级单位要认真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符合自身实际,切实可行和具有特色的实施方案,经县委督导组审阅后上报备案。三要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在此基础上,抓好以下3个环节工作。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学习教育。重点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教育。县四个班子、县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乡镇要认真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一要组织一次集体学习交流活动。县委常委会带头,集中一周时间,脱产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九项制度》等材料,学习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经验。县四个班子党员负责同志和乡镇、县直局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并安排一天时间交流讨论。二要开展一次集中调研走访活动。深化 “三级书记带头大走访” 和“四走遍四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进农村促致富,进企业促发展,进社区促和谐,进基层单位促作风转变”活动,县四个班子党员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基层和联系点,集中一周时间,通过上门走访、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三要宣传一批保持优良作风的先进典型。各级各单位通过回顾和学习党的历史、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刊播先进事迹专题片(稿件)、上党的作风建设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一批保持优良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先进典型。四要进行一次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图片展、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举办廉政警示教育讲座、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其他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开展“上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一次群众路线教育辅导报告、至少通读一遍学习读本、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一次动员讲话、请先进典型介绍一次事迹、观看一场群众路线教育专题片、集中开展一次专题讨论等“六个一”活动,组织党员学习。对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不高的党员,可采取上门送学、结对帮学等方式组织学习。注意抓好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创新学习方式,充分利用QQ群、微博、微信等交流平台开展学习讨论及心得交流。
  2.听取意见。要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广泛听取意见,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要对群众来信来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出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反映强烈和集中的突出问题,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在县内网站开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征求网民对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重视来信、来访,防止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县直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座谈会、个别访谈、开辟建言专栏、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本单位职工、离退休老干部及服务对象意见。各乡镇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或登门拜访、开展谈心谈话、集中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调查等渠道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要注意收集本地区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和相关党员干部进行反馈。县委常委会将带头征求老同志、县委委员及候补委员、县纪委委员、“两代表一委员”、教育科技战线工作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基层党员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督导组要在动员会参会人员范围内对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通过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在一定范围内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民主评议和听取意见情况反馈给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各级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五抓五强化”。
  1.抓好“四个对照”,强化问题查摆
  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和每位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开展“四个对照”活动,即对照党章、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规定精神、对照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对照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点明提醒的情况、对照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找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工作绩效、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差距。各级各单位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九项制度》,乡镇、村还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检查。
  要针对活动单位的不同特点,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员职工的实际情况,找准作风建设上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2.抓住“三个重在”,强化对照检查
  县四个班子、县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紧紧抓住“三个重在”,按照“重在写问题、重在找原因、重在查自身”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内容:个人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要放在后三个部分。对照检查材料中要一风一风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时,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负责地作出回答。
  3.抓好“三级把关”,强化分层审阅
  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员、干部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分层审阅。督导组要审阅领导班子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并配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做好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的审阅工作;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审阅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成员要审阅分管联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审阅本单位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联系实际不够、问题找得不准、剖析不深不透的,要在规定时限内认真修改或重新撰写。领导班子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要上报备案。
   4.抓实“两个会议”,强化批评整风
  (1)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要组织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要做好充分准备。准备阶段,督导组要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三必谈”要求,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由督导组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二要搞好交心谈心。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一般党员之间、支部党员之间要互相谈心。三要开好民主生活会。会上,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代表班子进行剖析。班子成员也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督导组全程参与民主生活会,督导组组长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要进行点评。
  (2)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基层党组织可以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要组织党员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5.抓好通报评议,强化群众参与
  (1)通报情况。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后,督导组要对督导单位民主生活会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并向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各级党委(党组)要采取适当方式,向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方向,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民主评议。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在通报范围内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工作由督导组负责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党员群众代表参加。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情况,也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评议。对其它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情况,由所在党支部组织支部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一般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对评议满意度较低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员、干部,要进行重点帮助,引导其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修改对照检查材料。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要分别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四有”要求,及时制定整改任务书,立即对照开展整改。单位领导班子整改任务书,要注意吸收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注意听取下属单位和群众的意见,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由督导组审核把关,班子成员整改任务书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党员整改任务书由所在的党组织负责同志审核,基层党组织整改任务书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整改方案要做到“四明确”,即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整改工作要做到“五个结合”,即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结合自身查摆的突出问题,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需要整改的问题,结合本单位本系统的行业特点,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做到整改落实与转变作风、推进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认真落实整改任务“盘点销号”制,改一项销一项,并及时公开整改进程及整改效果。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可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问题整改过后要进行一次“回头看”,进一步补缺补差。
  2.狠抓整顿治理。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重点开展“六个专项治理”。一要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进行专项治理。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纠正“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二要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进行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杜绝利用为民服务之机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作风粗暴、滥用职权、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三要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进行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在公务活动及节日期间赠送或接受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纠正外出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四要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和住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进行专项治理。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以及公车私用,全面清理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违规多占住房。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楼堂馆所、搞豪华装修。五要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征地拆迁、涉农惠农资金、涉法涉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以及医药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六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医德医风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管理粗放、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和乱订教辅材料以及在从教活动中索要、收受钱物,借工作之便与他人共同经商牟利等问题;坚决纠正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淡薄,对患者态度冷漠,滥开“大处方”、“大检查”,收药品使用回扣和病人“红包”等问题。
  各级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并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专门报告,报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同时可以适当形式对结果进行通报。
  3.着力为民服务。各级各单位党组织在整改落实过程中既要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建设高效廉洁的党组织,又要落实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实情、直面困难,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呼声,注重为民服务,争创服务型党组织。一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残障人员、空巢和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尤其是要注重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的古城区保护和管理、新城区产业支撑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薄弱、防洪抗旱能力不够、小集镇环境整治和美好乡村建设步伐滞后、工业经济和招商引资质量效益亟待提高等突出问题。二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侵犯群众利益,个别单位和干部拖欠群众钱款等与民争利的问题,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公平正义。三要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建设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服务作风好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为群众服务。要认真组织实施村“两委”换届工作,切实把思想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服务能力强的人选进班子。加大薄弱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力度,建立和完善乡镇和村、社区服务中心(站、点),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提升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强力推进“432”工作法,深入一线做到“四个确定”,解决问题坚持“三个步骤”,强化保障执行“两项制度”, 切实保证群众诉求渠道畅通。着力建立服务保障体系,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落实关爱基层干部政策,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4.加强制度建设。对《关于办理群众反映事项的暂行规定》、《寿县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寿县关于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制度的实施意见》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和控制检查评比的若干规定》等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一系列制度,尤其是领导干部公开承诺、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崇尚节俭厉行节约、考核评价监督问责、深化改革防范风险等方面的制度,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要认真落实《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推行“432”工作法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关部门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蹲点、机关部门定期开展开放日活动等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县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委全委会、常委会及成员职权和县委决策的意见》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出既体现群众意愿,又符合科学发展的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要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章依纪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问题。
  5.召开总结大会。根据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县委将适时召开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并对县委常委会及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民主评议。各级各单位也要参照县委的做法和要求,适时召开总结大会并进行民主评议。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全县教育实践活动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成立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在抓好本级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抓好本地区教育实践活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县直机关工委协助抓好县直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推进和落实。县直单位党组织对本系统教育实践活动负责,在抓好自身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负责抓好本系统内基层党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乡镇党委主要抓好班子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同时负责组织村(居)、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认真搞好本地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新桥产业园区党工委和县工业园区党工委要在抓好班子自身教育实践的同时,组织好园区内非公企业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选派干部、大学生村官、派驻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在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
  (二)坚持以上带下。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标杆作用,带头深入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带头进行整改、带头建章立制,在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都走在前面,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
  (三)实施分类指导。县委常委会将制定活动方案及实施方案。县四个班子党员成员,各乡镇、县直各局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建立联系点。各地各单位要针对不同特点,分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
  县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县以下单位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要深化乡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党员干部驻村联户、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突出抓好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行业党建工作,引导党员在服务群众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
  (四)建立督查制度。县委向参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乡镇及县直局级单位派出督导组。督导组要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要督促开展“回头看”,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降格以求。上级党组织可向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派出指导组。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重视发挥网站、博客、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兴媒体作用,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中央、省市委及县委的部署要求,宣传各地各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宣传活动取得的重要成果。依托寿县人民政府网和寿县先锋网,建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抓好典型宣传,发掘、总结、宣传各地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要注意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利用带有普遍性、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有条件的单位要在所属网站上设置网页、开辟专栏,利用宣传栏等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工委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具体的指导方案,并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局级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其他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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