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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2012年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2-06-21 00:00:00 点击:0 作者:韩丽

各市卫生局,广德、宿松县卫生局,省直中医医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9号)要求,结合《2012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我局组织制定了《安徽省2012年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是公立中医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有效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院要充分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中医医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强化责任;选择本单位、本专业优势病种,按照国家局下发的各病种中医临床路径、中医诊疗方案开展试点;加强对全院医务人员的培训、检查和考核,保证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三、加强督导,总结提高

各市卫生局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试点医院要加强交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探索建立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积累经验。

附件:安徽省2012年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安徽省2012年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9号),特制定《安徽省2012年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病人为中心,以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规范中医临床诊疗行为,不断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二、工作目标

成立省级重点专科协作组、病种协作组,开展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继续建立适合中医药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为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中医临床路径管理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对国家已经颁布实施的中医临床路径的科学性、规范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使之能够更好地推广并为临床工作服务。

三、工作任务

(一)省中医药管理局

成立安徽省中医临床路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包括确定中医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组织制定病种中医临床路径,确定重点专科协作组和重点病种协作组,及其负责单位,并组织对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

成立技术审核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审定各重点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对各负责医院工作进行专业指导。

(二)各市卫生局

各市卫生局成立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负责组织本辖区负责医院开展工作,对各级各类中医医院路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省重点专科协作组、重点病种协作组

重点专科协作组组长单位负责本协作组内各病种协作组工作的总体协调、督促工作。重点病种协作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本病种临床路径的具体工作,按照省中医药管理局要求修订本病种的中医临床路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各协作单位进行培训,指导各协作单位开展路径工作,定期组织各协作单位进行中医临床路径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

(四)医院和责任科室

各中医院应成立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各重点专科科室、医务管理、护理管理、药学管理、信息统计、病案管理、经济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院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对相关负责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并监督各负责科室开展工作。

责任科室成立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小组,由科室主任任组长,医疗、护理、临床药学人员和相关科室的负责人任成员。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相关病种中医临床路径的实施和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根据本科实际情况,在重点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科相关重点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组织中医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估与分析,并根据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定期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重点专科协作组的组长单位、病种协作组的牵头单位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工作范围

(一)试点医院

全省各级各类中医医院。

(二)试点数量

1、国家级重点专科选择3个以上病种的临床路径试点。

2、省级重点专科专病选择1个以上病种的临床路径试点。

3、三级甲等中医医院除各级重点专科外,其他每个临床科室选择1个以上病种的临床路径试点。

4、二级甲等及以上中医医院除各级重点专科外,,全院还应选择5个以上病种的临床路径试点。

5、其他中医医院除各级重点专科外,全院还应选择2个以上病种的临床路径试点。

(三)试点专科和病种

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266个病种的中医临床路径(病种名称请至安徽省中医临床路径工作办公室的邮箱下载,邮箱:ahlclj@163.com  密码:ahlclj0551),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省中医药管理局确定各试点专科组长单位、病种牵头单位后公布。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2年6月)

1、制定并下发工作方案。

2、各中医医院上报本单位准备开展的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的专科和病种。

3、省中医药管理局确定各专科和病种的组长单位和牵头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2013年6月)

1、省中医药管理局召开临床路径工作会议,统一组织各病种协作组、各负责医院对各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进行培训。

2、重点专科协作组、病种协作组、各试点医院和责任科室组织实施临床路径试点工作。

3、各重点专科协作组、病种协作组组长单位每3个月组织对中医临床路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定期召开本协作组中医临床路径工作会议,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讨,交流经验。

4、各市卫生局、省中医药管理局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三)实施工作评估总结(2013年7月)

1、各试点医院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13年7月中旬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各病种协作组牵头单位。

2、各病种协作组牵头单位召开路径工作总结会,对各负责科室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形成总结评估报告,于2013年7月底前报送省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办公室。

3、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各负责单位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和总结,并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附:安徽省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组名单

组  长:董明培    副组长:肖  锋   徐经凤

成  员:王荷、杜鹏程、杨文明、曹奕

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主任:杨文明   副主任:王荷、江树连、董赟

成员:冯英培、王丽丽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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