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中医字[2014]41号
关于重申排班、值班和查岗的有关规定
各科、股、室、门诊部、社区服务站:
自2014年7月起,执行如下劳动纪律补充规定:
一、病区排班:
1、全院各科人员每天排班需满7小时以上,每月上满154小时以上,少上1小时扣个人工资24元;
2、各科主任、副主任、高年资主治医师每周至少上一天门诊,少一例则扣款500元;
3、各科不得排二线班,一律按法定时间,根据科室情况排班。
4、每月一号前交排班表,不交扣款500元。
二、门诊排班:
1、3人以上科室(包括3人),周六、周日上午、下午必须有一人上班;
2、2人科室,周六、周日上午必须有一人上班;
3、1人科室周六上午必须有人上班。
4、违者扣款500元(周六、周日的班可在其它工作日补休,需提前递交补休说明)。
三、行政总值班:
1、行政总值班:周一至周五上午正常上班,下午休息,晚17:00准时值夜班;
2、周六、周日总值班,必须24小时在岗在位,可在下周安排调休一天(须提前报告);
3、带班领导负责电话或实际查岗,尤其是周六、周日必须查岗一次,月底以电话记录为准;
4、夜间查岗时间为21:00—22:00期间;
5、总值班职责:负责当班当天所发生的一切事务。包括院领导临时安排的事务;
6、总值班重点把关急诊急救,控制转诊,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7、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着工作服;
8、发现值班人员脱岗一次,扣工资100元,二次200元,以此类推;
9、周六、周日值班,门诊岗全查一次,选查病区和医技岗,并登记;
10、查住院总:住院总值班不能替代正常值班人员,内科、外科、骨科必须24小时保持2人值班(住院总休息除外)。脱岗一次扣200元,2次取消当月住院总津贴。
11、总值班和住院总在晚间21:00—22:30巡视病房一次,以监控为准。
12、总值班因故请假应提前自行调班。
四、行管人员请假:
1、院领导班子请假,必须提前报告院长。超过三天的,一律出示请假条,报送办公室。
2、行管人员请假:
(1)半天,由院办公室批准,每月不超过三次,不扣款;
(2)超过半天,一律出示请假条,分管副院长签字后,再由院长批准,一律按天扣款;
3、凡直系亲属婚丧等事宜的,三天假,不扣款,超过三天,一律按天扣款。
4、不请假,擅离职守,作无故旷工论处。
5、节假日,办公室按顺序排行政值班。
五、所有事假、病假、脱岗等均按规定扣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工资(按天计算) 。
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二0一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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