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市药监局专家组对我院“医疗机构规范药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分管院长吴凡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专家组按照创建标准逐项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通过对药房、药库、药品存放等硬件设施、制度、台帐、处方管理的现场检查,认为我院的药品在采购、验收、养护、发放等环节能认真执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并对部分药品的存储、温度调节设施等硬件设施提出了整改意见。
我院将进一步规范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及时完善药品存储养护条件,限期整改完善,更好的为患者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
(宣传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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