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中医医院监控设备、安装及维修项目的采购公告
为规范集中采购限额以下项目的采购,按县公管局的要求,按招标程序,拟对寿县中医医院监控设备、安装及维修项目的采购进行公示,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情况:共1个包。
2、项目名称及预算控制价分别为:
(1)综合楼、血透室和排污处理站监控设备、安装及维修的采购(含安装辅材)。
(2)预算控制价(含安装辅材费用)8.4万元整
二、招标(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最低价中标。
三、工期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四、付款方式: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质量保修期满支付合同总价5%的余款。
五、质量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国产一线品牌,质量检验合格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规定。所有产品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1年。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安防产品或智能化安装,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供质保及服务承诺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需求:见附件。
八、投标人报价要求:
1、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服务费用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2、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报价以为人民币元计量单位。
4、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密封完好。
九、投标人投标须知
1、评标定标方法:评标定标方法:以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企业;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以现场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企业。
2、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
3、中标企业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工,不能按时完工的,按违约处理,向采购单位每日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
4、投标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存在串通投标等嫌疑的,以废标处理。
5、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价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4)采购需求中需要提供的资料;
(5)摄像机产品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供货时提供原件。
6、投标人须达到公开招标人数,3家及以上方可开标。
十、招标公告时间自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 28 日。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30日上午九点。
开标地点:寿县中医院综合住院楼十五楼小会议室。
十二、招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钱程
联系电话:13956107934
寿县中医医院
2018日年11月26日
医院电话:0554-4022581
医院地址:寿县寿春镇寿六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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