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中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提升泵站)项目,其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寿政〔2018〕28号)和《寿县公管局关于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寿公管〔2018〕24号)等文件精神及县卫健办〔2021〕47号文件要求,经院领导班子会议同意,决定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寿县中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提升泵站)工程
二、建设规模:项目投资约32368.97元(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设计答疑)。
三、工程建设地点:寿县中医院院内。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施工企业垫资,审计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一年)。
五、发包控制价格:32368.97元。
六、支付方式: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后一次性付清。
七、建设工期:15天工期。
八、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定标方式:1、现场报名及开标时间 2023年6月15日15时;2、开标地点:寿县中医院综合楼十五楼小会议室;3、最低价中标。
十、资质条件: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一、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投标文件组成: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参加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价函,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资质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单位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编制要求:
本项目投标文件须提供的相关资料装在一个投标袋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其他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但必须保证图像清晰,否则一切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文件中报价须唯一;须实质性响应本询价文件需求,不得有缺漏项。
(四)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智勇
电 话:17755403789
附件:设计图、控制价及设计答疑
1686554796defa14.zip(点击下载)
2023年6月12日
医院电话:0554-4022581
医院地址:寿县寿春镇寿六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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